咬酒,咬字,再咬人
是谁如此?
兴许,孔乙己的长衫
也有着一嘴的麻制尖牙
他是被那长衫咬得发疼了
所以才去咬酒,再去咬字
咬了字又不愿意赔
那姓丁的吃了亏,自然是要咬回来的
咬断腿,再咬下腿骨上的肉
满地的血,做墨是正好的
够他蘸着,写更多的字
把“乙”,添成“乞”
对于断了腿的孔乙己来说
咬酒咬字,已然是熬不不住这疼了
那他咬谁———咬我们
咬着我们这些读过他的人
咬着我们这些读过他,却不如他疼的人
其实我们也疼。我们疼得也去咬长衫
像蛇咬自己蜕不下的皮
孔乙己,总归是幸运的了
知道咬他的定是件长衫
那长满补丁的身外之物
可那咬疼我的,摸不见看不着
只留血痕,不显身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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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口下去,入心,也入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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